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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胁迫写了欠条,录音和人证可以作为证据吗?

时间:2025-02-22|栏目:杭州临安区刑事律师|
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欠条是被威胁写的:1、用录下的被强迫写欠条的录音录像做证据;2、被威胁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3、找证人证明自己是被威胁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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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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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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