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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包地青苗费归属的疑问

时间:2025-04-01|栏目:杭州临安区刑事律师|
您可能还想了解承包地青苗费在征收时的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其中,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而一次性给予被征地农户的经济补偿费用。因此,在承包期内,若承包地被征收,青苗补偿费原则上应归实际投入种植并管理青苗的农户所有,即承包方。若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则需根据流转合同的约定确定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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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种植,青苗费补偿的处理需分情况:1.若转包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青苗补偿费的归属,则按合同约定执行;2.若转包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通常应归实际种植并管理青苗的转包方所有,但承包方有权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求合理分配部分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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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承包地青苗费的所有权应归实际投入种植并管理青苗的承包方或转包方所有。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承包地被征收时,承包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的规定。若存在流转关系,则需依据流转合同的约定来确定青苗补偿费的最终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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